2月14日,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《晋城市疫情防控第156号令》。通知要求,复产复工企业如需接送上班人员要提前提出运力需求申请,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运输企业编制运输方案,落实运力。复工复产企业负责对其上班人员实行测温、戴口罩等管控,运输企业负责运输车辆及驾乘人员消毒、通风和安全等工作。
另,对于企业有技术人员、关键岗位人员、企业高管人员需进入晋城市工作的,由企业提出申请,报县(市、区)主管部门,由县《市、区》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批,市域交通卡口凭审批件放行,各县《市、区》凭审批件对外来人员加强管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