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7日,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。据公布,8月中,阳城大*陶瓷有限公司被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、调查发现,该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监测频次(1次/半年)开展2023上半年度烟气黑度、镉及其化合物、铅及其化合物、镍及其化合物、氟化物、氯化物自行监测。其于9月提出的陈述申辩不被采纳。依据相关规定,该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柒万壹仟元的行政处罚。
山西阳城一陶瓷企业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罚7.1万元
11月7日,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。据公布,8月中,阳城大*陶瓷有限公司被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、调查发现,该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监测频次(1次/半年)开展2023上半年度烟气黑度、镉及其化合物、铅及其化合物、镍及其化合物、氟化物、氯化物自行监测。其于9月提出的陈述申辩不被采纳。依据相关规定,该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柒万壹仟元的行政处罚。
11月7日,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。据公布,8月中,阳城大*陶瓷有限公司被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、调查发现,该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监测频次(1次/半年)开展2023上半年度烟气黑度、镉及其化合物、铅及其化合物、镍及其化合物、氟化物、氯化物自行监测。其于9月提出的陈述申辩不被采纳。依据相关规定,该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柒万壹仟元的行政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