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7日,山西省多部门联合印发《山西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补充措施》,推出15条举措。在供给端,优先推进现房、货币化及“房票”安置,收购合适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;支持企业合作开发,优化项目验收流程。需求端方面,鼓励开展精准房产促销,支持“卖旧买新”,公积金可提取支付首付、贷款期限最长可延至30年,部分市县可提供换购补贴,并全面落实二手房“带押过户”。同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同步建设,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和融资支持,并推进“好房子”建设试点,全面提升住房品质,满足居民改善性需求。有效期2年。
山西七部门打出房地产新政“组合拳”
9月17日,山西省多部门联合印发《山西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补充措施》,推出15条举措。在供给端,优先推进现房、货币化及“房票”安置,收购合适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;支持企业合作开发,优化项目验收流程。需求端方面,鼓励开展精准房产促销,支持“卖旧买新”,公积金可提取支付首付、贷款期限最长可延至30年,部分市县可提供换购补贴,并全面落实二手房“带押过户”。同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同步建设,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和融资支持,并推进“好房子”建设试点,全面提升住房品质,满足居民改善性需求。有效期2年。
9月17日,山西省多部门联合印发《山西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补充措施》,推出15条举措。在供给端,优先推进现房、货币化及“房票”安置,收购合适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;支持企业合作开发,优化项目验收流程。需求端方面,鼓励开展精准房产促销,支持“卖旧买新”,公积金可提取支付首付、贷款期限最长可延至30年,部分市县可提供换购补贴,并全面落实二手房“带押过户”。同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同步建设,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和融资支持,并推进“好房子”建设试点,全面提升住房品质,满足居民改善性需求。有效期2年。